湖北日报讯(记者刘畅、通讯员王家利、王一航)近日,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通过创新“债权置换+订单承接”模式,将被执行人“冻结”在第三方的质保金转化为申请人的履约担保,打破了执行僵局,既成功为申请人拿回工程款,又为其赢得新订单,同时化解了第三方工程质保的后顾之忧。申请人也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激之情。
某装饰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在2021年签订合同,约定由某装饰公司承接某工程项目,由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60万元。2022年,在工程完工后,某工程公司却仅支付20万元的工程款。在多次讨要无果后,某装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2023年,经法院审理判决,判令某工程公司向某装饰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40万元及相应利息。在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,某工程公司依旧没有支付,某装饰公司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立案后,执行法官经过线上查询与线下调查,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此时申请人提供了一个财产线索,即某工程公司在第三人某设备公司享有债权,足以履行全部债务。执行法官在核实确认后依法对该债权进行了冻结,同时联系第三人某设备公司希望其能直接向申请人支付款项。但某设备公司该笔债权系被执行人工程质保金,只有其履行了质保维修义务,某设备公司才能向其支付,但是目前工程中出现的多个瑕疵问题某工程公司都没有予以解决,因为经营困难也暂时没有质保能力,所以某设备公司不愿履行。
在此情况下,执行法官经过研判,认为三方可以达成协议,即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以接收质保维修订单的方式“代替”被执行人完成质保维修工作,完成工作后某设备公司支付该案的所有款项并向申请人支付该笔“订单”的维修金,以上金额均从欠付被执行人的债务中予以扣除。此方案能够实现三方共赢,执行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多次前往第三人某设备公司处协商,最终其同意了此方案,并及时将本案的案款40万元及维修金20万元支付到了法院账户,本案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东方财通,汉南法院将紧扣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目标,在涉企案件执行中进一步推广“一案一策”精准服务,以执行机制的创新突破桎梏,让更多“纸上权益”转化为真金白银,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“源头活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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